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3-05-29 17: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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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2023年1月06日 第7版

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为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蔓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自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以来,广州检察机关在认真学习、适用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基础上,对标对表2022年度省、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两法衔接、开展公益诉讼等多种渠道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

 

2022年以来,广州检察机关从严打击欺行霸市、强揽工程、违法放贷等领域涉黑恶犯罪,重点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4件88人,审查起诉10件49人,助推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建设不断向更高水平迈进。



坚持依法办案与法律监督相结合
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

“周某超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2月公布的一宗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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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超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开庭审理

2004年,周某超等人在广州市越秀区开设艺术馆,从事书法绘画作品经营活动。这本来是一件风雅韵事,但他为了让自己收藏的字画升值,以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软硬兼施使出了各种招数,10多年来罪恶累累,以至不惜两度身陷囹圄。

 

在周某超的指使下,涉案被告人通过作秀举牌抬高字画市场价格、电话短信持续滋扰、恐吓被害人、使用碰瓷被害人继而虚假诉讼等手段,在广州市书画行业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犯罪活动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全面、充分、细致审查案件后,通过加强对被告人释法说理、充分听取辩护意见、开展量刑建议理由和意见的说明,有效促进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达成。

 

2022年,法院判决周某超等人犯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这是广州检察机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的一个缩影。

 

在惩处黑恶犯罪上,广州检察机关坚持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并行,依法依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黑涉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12人,少捕慎押4人。持续加强对涉黑恶案件全流程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介入引导侦查涉黑涉恶案件20余次,并持续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对重点涉黑涉恶人员“减假暂”情形加大监督力度,对涉黑恶案件主犯建议不予减刑假释1件。

 

在严守刑事办案质量生命线的同时,广州检察机关对存在虚假诉讼的涉黑恶案件展开民事检察监督,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就某“套路贷”涉黑案涉及民事生效裁判虚假诉讼线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被法院采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打财断血”与“打伞破网”相结合

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对标打财断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提高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的质量和效率的工作要求,坚持定罪定性与财产处置并重的办案意识,深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军介绍,广州检察机关立足扫黑除恶斗争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细化打财断血工作部署,联合公安机关对4个涉黑团伙、2个涉恶团伙案件财产展开财富调查,引导公安机关查封房产36套,扣押车辆24辆,冻结资金2360余万元、证券1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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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察机关办理的一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庭审理

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某涉黑案,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财产调查,坚持案件事实审查与财富调查并重,列出具体补充侦查提纲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斩断黑恶势力资金链条。

 

在此基础上,广州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相关部门沟通联动,全链条推进黑恶犯罪捕诉、自侦案件查办、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加强串并研判发现涉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10条,有针对性地挖掘“案中案”。

 

此外,在加强监检衔接,加大案件会商力度,强化信息双向反馈的基础上,广州检察机关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做好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与此同时,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过程中,广州检察机关落实统一把关涉黑涉恶案件要求,对所有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做到100%提前介入,实质化引导取证、固定证据,推动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快速顺利办理。

 

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某涉黑专案,从侦查机关立案之初,该院便从专业化办案组抽选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与侦查机关展开案件会商、会诊20余次,努力完善该案的证据,为该案顺利提起公诉打下了坚实基础。

 

 推进诉源治理

受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


刘建军介绍:“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中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的规定,依托检察建议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不断激活 ‘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据了解,自常态化扫黑除恶开展以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违法乱象开展集中整治,把检察办案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及时堵塞行业监管漏洞。

 

如在前文所述的“周某超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越秀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拍卖行业乱象,立足检察监督职责职能,提出了深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等多个方面的检察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进行专项部署,从监管情况报告、工作措施落实、有关问题说明等方面对检察建议积极反馈并落实,有效推动了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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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进社区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拓展检察视野,丰富办案思维,主动发现总结涉黑恶案件背后的社会和行业治理问题,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坚持“一案一建议”或“一案多建议”,向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行业治理类检察建议39份,坚持以检察视角提出整改建议,同时通过走访、电话询问和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主动协助、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真正做到有实效,有刚性。

 

此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广州市检察机关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发挥两法衔接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权、刑事司法权的运行,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并常态化开展“行业清源”行动,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业治理专项整治,确保相关行业领域重点问题从源头得到治理。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围绕广州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建设,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8月起启动为期三年的“穗心工程”诉源治理专项行动,分析个案、类案产生原因,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6份,采纳率100%。

 

刘建军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发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把牢检察机关职能定位,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切实把检察办案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广州日报、广州检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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