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3-12-13 16: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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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广州市举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特别是2023年工作情况和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军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依法从严惩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凝聚扫黑工作合力,促进标本兼治,为广州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3件51人,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7件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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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精准打击犯罪,保持常态化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突出打击重点。聚焦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案件,紧盯自然资源、金融放贷、黄赌毒黑色产业等黑恶势力高发的传统领域,加大信息网络等新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惩治力度,坚决维护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共起诉欺行霸市黑恶犯罪76人、非法高利放贷黑恶犯罪51人、非法操控黄赌毒黑恶犯罪22人。在“2202”涉黑专案中,王某贵、王某海等人组织、领导、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长期勾结基层政权、侵吞村集体财产、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百姓,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串通投标、破坏生产经营、开设赌场、行贿、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贵、王某海等23人提起公诉。加强诉前主导。全面落实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机制,对“BY01”等7个涉黑恶犯罪组织案件提前介入,提供定性指引和侦查取证意见,对提前介入、审查起诉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统一执法司法认识,推动案件精准高效办理。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市、区两级院均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组建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人才库,共有检察办案骨干113名。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重大涉黑恶案件统一调用检察资源,全力攻坚、提升质效。


02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落实涉黑恶案件统一、分级把关制度。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同步审查11件、备案审查4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主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不批准逮捕17人、不起诉3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5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人,切实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强化多渠道摸排线索,向市扫黑办移送涉黑恶线索4条。借助数字检察从纷繁复杂的个案中深挖犯罪线索,如花都区检察院办理的腾某涉恶案件,通过建立类案监督模型,筛查、比对大量案件和数据,把碎片化数据“连点成线”,发现腾某等人涉恶犯罪线索,依法追加认定该组织涉嫌恶势力犯罪。加强监检衔接、案件会商、信息双向反馈,推进“打伞破网”,移送“保护伞”线索11条。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同步督促引导公安机关收集犯罪事实和涉案财产情况的证据,加强对涉案财产权属、性质等审查甄别,提起公诉时提出明确的涉案财产处置意见。如引导公安机关对“2202”专案开展财富调查,斩断黑恶组织利益链条。


03突出综合治理,助力源头防范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坚持打击与治理并举,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坚持“一案一建议”或“一案多建议”,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行业治理类检察建议30份,采纳率100%。持续抓好征地拆迁、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市检察院与荔湾区委政法委联合主办“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以法律文化汇演、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和讲解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反有组织犯罪主题,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扫黑除恶斗争信息动态195条,点击量达34万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4248人次,运用以案释法、普法讲座等方式,营造全民扫黑除恶氛围。

 

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

 

来源|广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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