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4-03-19 09:22:45  

阿叔,过来听听我们的健康讲座吧

R-C (2).jpg

店员


有免费吸氢气、喝富氢水

R-C (2).jpg

店员


这是现在最先进的技术产品

店员


新冠、高血压、糖尿病…都能有明显疗效

店员


现在听课还有精美礼品赠送!

R-C (2).jpg

店员





年近七旬的老陈买菜回家途中,被一家“体验店”店员在街边拉住,动人的话术不禁让他停下了脚步,决定进去感受一下“高科技”的医疗产品。

5d3b-d013f7b00d15a9b8cdcd4df53db6b8b6.jpg

进入店内,各种推销展板、宣传单张贴满了墙面,电视里还在滚动播放着“专家”的介绍视频。“氢食”“氢福”“氢领域”“富氢机”等等“氢元素”充斥店内。

219_6023294_591735df83d90f11655bbb4078ee9588.jpg

店员热情递上了“富氢水”,口沫横飞地介绍着身边的“富氢机”来自于国外专家和专业团队多年研究、具有如何神奇的疗效。老陈逐渐心动,经不住店员的鼓吹,戴上了吸氢机开始感受……


图片4.png

检察官

这些“氢产品”为何如此“神奇”?


图片4.png

检察官

“健康讲座”是否另有猫腻?


图片4.png

检察官

检察官带来“氢”诉课堂,带你慧眼识“氢”!


640 (1).gif





近年来,部分不良商家以免费吸氢气、喝“富氢水”吸引众多老年消费者听取“健康讲座”,声称其涉“氢”类保健产品服务“包治百病”,具有治疗新冠肺炎、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防癌控癌等功效,还捏造重病患者吸氢后病情显著改善的案例,骗取老年人钱财,损害其身体健康;甚至违法使用专家形象、未经许可使用某知名大学名称制造双方合作假象,进行虚假宣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图片1.png


图片2.png





我院接群众举报线索,迅速开展初步调查,随后予以立案调查。通过实地走访核实,现场拍摄、调取书证等,及时固定收集相关证据,并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论证,了解到涉“氢”类保健品产品并非药品,宣传具有治疗作用属于发布含有虚假或引误解内容的广告,且氢氧气雾化机为三类医疗器械,而涉案商家的“吸氢机”“制氢机”等并非医疗设备,氢氧混合气体是易燃易爆气体,存在安全隐患。

640.png

 我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案涉店铺、公司虚假宣传涉“氢”类保健品产品具有治疗功效,延误消费者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危害了消费者身体健康权,且通过违法使用军人专家形象等手段进行宣传,已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随即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针对相关商家及相关现象进行排查、落实整改。

640.png

相关部门采纳我院检察建议,迅速对案涉店铺、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合计罚款人民币72077元,并将辖区内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氢”字样的21家店铺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经过开展“回头看”核实,案涉店铺、公司均已落实整改到位。

640.png

我院以该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在全区开展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涉老领域经营主体90家,开展行政指导、约谈告诫10次,立案查处2家;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与属地镇街联动,促进监管执法常态化,提高老年人消费者防骗意识,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


检察官提醒

养生保健服务行业一些店铺、公司套用伪科学概念予以包装等手段,虚假宣传相关保健品产品具有治疗疾病功效,诱导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群体购买消费,骗取老年人钱财,甚至侵害其身体健康,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老年人如有治疗疾病的需求,更当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切勿轻易听信商家或网络宣传,购买相关产品前多听取子女或向卫健部门了解具体情况,避免“失财”又“误病”。

成年子女应当多关注家中长辈身体健康,时常交流灌输防骗知识,提升长辈防骗意识。发现不法行为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制止不法行为的危害。





下一步,我院将不断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府检联动”,以“我管”促“都管”,更加精准规范履职,推动治理养生保健、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影响民生乱象,进一步引导从业者依法规范经营,提升消费者的防骗意识,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供稿、视频:第五检察部 

图片来源: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白云检察宣传工作组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上传*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学历* 学位* 是否有驾驶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外语水平*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身高体重*
联系地址* 户籍地*
现住址* 婚姻状况*
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任 何 职
家庭情况*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其他家庭成员*
本人特长及业绩
*
奖惩情况
备注
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3、所有日期类输入固定格式yyyy-mm-dd。
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5、照片手动上传1寸大小的证件照,上传类型支持常用的图片形式;(大小不超过20K)。
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7、备注栏请填写需要说明的重要社会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求职状态

市检网群 :广州市检 越秀区检 荔湾区检 海珠区检 天河区检 黄埔区检 花都区检 番禺区检 南沙区检 从化区检 增城区检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9号 邮编 : 510405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