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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0-08-16 11:37:01  

“11项罪名及事实”、“22名被告人”、“32名辩护人”、“290册卷宗”、“335张光盘”、“1700页审结报告”、“110万字”……

这一串串数字,对检察官而言,是数十个日夜的付出与打击黑恶犯罪的决心;对老百姓而言,是一场彰显正义以及保障幸福感、安全感的战斗。

近日,由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某等2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一案,在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历时三天的激烈庭审后,现已审理完毕。

公诉机关查明,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被告人梁某某等人通过强占他人填土工程在白云区打响了名号,后通过滋扰、拉拢、拒绝接受监管等方式,垄断了所在村的建筑工程及环卫业务,并在此过程中逐渐纠集笼络人员,形成了以梁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扩大影响,树立非法权威,维护组织利益,被告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通过有预谋、有组织地围堵政府机构、干扰换届选举的方式,使得其组织成员均成功当选农村两委成员,把控农村基层政权,侵害集体经济利益。

该组织先后实施了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面对该案人数众多、违法犯罪活动时间跨度大、犯罪事实繁杂等难题,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组建由副检察长+检察官+助理的专案组,灵活采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联席研讨等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为确保精准起诉、不枉不纵,在四个多月的审查起诉期间,对每一宗犯罪事实严格审定,删减犯罪事实六单,追加犯罪事实七单,最终顺利对该案提起公诉。

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是否调取新证据、举证质证方式等问题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在三天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

本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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