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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1-01-13 10:54:58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一直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宇宙中心”之一。近日,我院收到了群众提供的线索,称在某师范学院周边有众多小食店铺违规经营食品,存在危害校园师生健康的风险。我院第五检察部办案人员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多次实地走访、询问多位证人,发现位于上址的多家店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经营食品,并在外卖平台上线,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同时也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

为保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我院第五检察部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其对位于该师范学院后街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核查,对无证照经营等违法经营食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马上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该师范学院后街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线上线下核查处置工作,对无证经营、套证假证、无实体店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开展了专门清理,现场查封9家无证经营的小食品店铺,并且实施停电处理二是发现多家单位未取得证照且经营场所为违法搭建的锌铁棚等违章建筑,遂责令当事人进行拆除,28间商铺全部自行清拆完毕,共计拆除1265平方米三是畅通与外卖平台的联络机制,积极查处在外卖平台上的假证套证等违法经营行为,本次通知第三方平台共下线处理20余家四是继续建立健全食品监管工作组织机构,组织各村居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五是对辖区内大中专校数量较多的实际,发动村居力量,推动学校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学生校外用餐食品安全的引导,保障学生群体食品安全。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这人间烟火,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我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贯彻落实到行动中,用足用好磋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进相关主体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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